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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C#
发布于:2003-11-11 09:16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我当时就在场,我记得那位老师是这么说得“请大家安静一个一个说。现在才4:00多还有很多同学都在休息,最后因为部分同学过于激励,那位老师说你们先回去休息。把心情平稳一下,我们会的查这件事”。莫须有的罪名太多了,我不能看到因为我们的愤怒而去扭曲事实。我只是说出我听到的见到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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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C#
发布于:2003-11-11 12:26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楼上这位仁兄 这个ID是专门为你注册而来的 本来不打算说什么
既然你自己坦言你当时就在场 那说明你整个过程甚至比当事人还当事人了? 就是说包括最后那些女生被老师们劝回宿舍后 发生的事情你也很清楚了? 女生回宿舍后,一会又返回去找老师 你也清楚了? 那我想问你 整个过程 老师就说过这么一句话吗? 老师说的其他的 你听见了吧? 正如你所说的 事实是掩盖不了的 不能 窥一斑而见全豹 “把心情平稳一下,我们会的查这件事”就是说老师答应了会查此事 给同学们一个交代是吧? 那今天是11月11号 事情过去快一个月了 老师查过吗?给过同学一个说法吗? “我只是说出我听到的见到的事实!”这就是你所见到的事实?既然你承认你当时在场,我想你所见到的听到的事实应该不止这些吧? 那你介不介意为了给大家一个交代,尽量力求事情的真实经过,而试着详细一点把当时的情况叙述一下呢,然后跟楼主叙述的做个比较,看看到底是哪些地方扭曲了事实。(真的,是很真诚的希望,因为大家愤怒归愤怒,但是谁都不想冤枉谁,谁都想知道真实的经过)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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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C#
发布于:2003-11-11 12:34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建议每个女生配发一把刀子!见到可疑人就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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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尊严和人格是绝对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如若有歹人敢亵渎之,则必以天赋之自卫权利以应之! -----[精武英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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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
发布于:2003-11-11 14:21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没法子 我们大四的
已经麻木了 有多少雷同的事情啊 在印刷学院 忍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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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C#
发布于:2003-11-11 15:10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我当时就在场,我记得那位老师是这么说得“请大家安静一个一个说。现在才4:00多还有很多同学都在休息,最后因为部分同学过于激励,那位老师说你们先回去休息。把心情平稳一下,我们会的查这件事”。莫须有的罪名太.. 看看你的名字再看看你说的话,好象挺是那么回事的,不过你这给人的感觉似乎我把整个事情都扭曲了,不过当事人在内的七个人,包括寝室楼的一个阿姨(她从头到尾都在,而且连她都说这个事情漏洞百出.)都说着一模一样的经过,请问,你让人相信你还是相信她们?? 不过听你说话的口气,我已经猜出了你是谁,当时在场的除了阿姨,老师,一个保安,一个可疑的__全副武装的___拿手电的男生(称他为被"碰"到的),剩下的只有两个人了,想必你是其中之一,我也不点名你是谁了...怕你没台可下. 可是你既然已经来了,还说了个"开头",不妨说详细点,如果你心情好的话,麻烦您代表老师___把结局拟订一下... 不知阁下意见如何??? 别让大家失望!!! 对了,顺便说一句:回帖子不需要用马甲的...做人光明正大____君子坦荡荡____何需遮掩???? 大家说是不是?? -------------------- 唯桑与梓,必恭敬止. [ 2003-11-11 15:12:31 桑一 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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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C#
发布于:2003-11-11 15:1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没法子 我们大四的 [em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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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C#
发布于:2003-11-11 15:45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真他吗给印院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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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象一支淡而无味的香烟,除了抽完它,我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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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C#
发布于:2003-11-11 22:13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不知道现在这事是否有个交代
不过本人已经将此贴转给某位院级领导 并且已经交宿管部门核实去了 不管是谁的问题都希望有个下文,有个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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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C#
发布于:2003-11-11 22:53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不管你们怎么想!我只是说出我听到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很愤恼怒,但是不能把这种愤怒强加到冒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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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C#
发布于:2003-11-12 09:4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不管你们怎么想!我只是说出我听到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很愤恼怒,但是不能把这种愤怒强加到冒一个人身上。 希望你能用真实身份来说,不要注册个马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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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
发布于:2003-11-12 11:2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不管你们怎么想!我只是说出我听到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很愤恼怒,但是不能把这种愤怒强加到冒一个人身上。 其实大家在论坛上费口舌是没什么意义的,我只是觉得既然你承认了你当时在场 而又自称“说出我听到的话” 言下之意,你觉得发文章的同学有点歪曲事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立场,我们也欢迎你站在你的立场上来描述一下这件事情。 既然整个过程你都在场,那你当时所听到的与见到的就不止这些,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说出的话自己就敢当。要么就沉默,要么就光明正大。既然你不沉默,还缩头缩脑的出来小露一脸,何不光明正大的出来讲清楚呢?以免大家误会啊。因为我也是当时在场的人之一,所以我对你这句“大家不能因为愤怒来“歪曲”事实”还有“我们每个人都很愤恼怒,但是不能把这种愤怒“强加到某一个人”身上。”感觉很不舒服。 不知道现在这事是否有个交代 谢谢你这么热心 :) 在你做这件事情之前我们已经用实际行动去做了。没用的,不过还是谢谢你 。 这个事情现在也没什么交代,我想楼主发帖子到这里也不打算要什么交代了。为什么等到了一个月以后才在这里发帖子呢?因为最起码在这之前大家还是在等待学校能有交代,不想在学校还没处理出结果之前,张扬此事。 学校最近出了很多事,才有了楼主写出这个事情,目的无非是为了大家好,给大家提个醒。都懂的自己保护好自己,指望别人 没用的! 这件事唯一带来的好处就是 整个南区宿舍,全部装上插销了(多么的来之不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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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C#
发布于:2003-11-12 12:03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各位,其实我到现在才发这个帖子,没有别的意思...正如楼上的兄台所说:我们一直都在等,等学校能够主动给我们个答复..我们没有逼学校,也没有做出一些很刁钻__让学校为难的事情来..可是眼看一个月就要过去了,学校好象忘的一干二净......
最近学校也出了那么多的事情,走的走,伤的伤,闹事的闹事,本来古人说:沉默是金..可是学校这样的沉默,未免也太让大家失望了... 我对出事的同学表示很难过,那位同学走了,可是我们还活着,我们还在这里,我们还要面对将来未知的很多事情... 所以,为了活着的你们_____特别是女生,我发了这个帖子,希望大家有所警觉,时时刻刻都要懂得防范,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要让在乎你们的人担心...安全,才是最实际___最重要的... 如果这个帖子有幸被校方看到的话,希望能正面的有所答复. 现在只是让大家失望_____千万别演变成绝望啊!!! -------------------- 唯桑与梓,必恭敬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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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C#
发布于:2003-11-12 13:2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10月14日晚我们同学丢了手机,放在枕边丢的,现在也没找到 自从开学以来的这么多事,可以看出,咱们学校没有人权 反映的情况从来没有答复,学生只是气愤,看来给学校的压力还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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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C#
发布于:2003-11-12 13:38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给过压力吗~
~~ 马甲是用来灌水用的~ 要是真涉及到这些事 建议还是用原来的ID 比较有说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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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C#
发布于:2003-11-12 14:05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如果学生自己不重视的话,是不会引起老师的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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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从见到你的上个世纪,
我爱你直到我离去的那个世纪, 我不会说永远,但爱你的期限总是比永远多一天! 我是真的真的很爱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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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C#
发布于:2003-11-12 14:37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在印院已经四年了,本来我觉得自己对学校的不负责任已经麻木了,学校做什么离奇的事情都会无动于衷,但是看了上面的帖子,我不由又想起最近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无名业火顿生。
学生来这个学校不是为了给学校交赞助费的,不是交了学费学校就万事大吉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现在却变成了拿人钱财给人灾害。 学校可以盖那么豪华奢侈的实验楼,为什么不出点钱搞几辆班车,大不了一趟一块钱又怎么着了,大冷的天让我们娇嫩可爱的女生们骑车出入,冻的小脸冰凉,知道我们男生多么心疼吗?好狠的心呀! 我没权利批评领导,或许领导天天也在为这些事情烦恼,但烦恼归烦恼,总得有些措施保障我们学生的利益吧,要不然,要你们做什么,拍写真吗? 说的可能过火,谁让俺没文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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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C#
发布于:2003-11-12 15:31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学校领导都活着!他们的老婆都活着!孩子也活得好好的!人家才不管你死几个人呢,人家是领导,拿大局的,牛比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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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C#
发布于:2003-11-12 16:56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这些我们后来也听说了 就在同一晚上 3层丢了三个手机(其中一个还放在枕边,可能就是你说的你同学的) 而我们宿舍是四层一上楼后第一个住人的宿舍,前面几个是新生的 当时可能还没有新生入住。 似乎这样能解释通了:这个人进宿舍只是偷东西 手机什么的,一般同学睡觉时都愿意把手机放在枕边,来进来的人的确也拿着手电。掀开帘子 拿手电照 。是找枕边的手机?然后宿舍同学惊醒,他吓跑了?如果他得逞的话会继续有第四,第五个手机丢失?这些都不得而知。。。 只能在这里瞎猜测罢了。。。因为的确现在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也不知道学校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在没有出来结果之前,我们没有权利与理由怀疑任何人。没有权利与理由断定任何事情! 包括听说同一晚上 丢了三个手机 也只是听说 因为不是我亲自证实了的消息。 所以希望丢失手机(包括丢其他重要物品向的)的同学,一定要向学校汇报,不要自认倒霉。(虽然汇报了也不一定找回手机,但是或许对整个事情,对大家会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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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C#
发布于:2003-11-12 19:37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呵呵,不是我调理!看了上面的帖子,说句话大家别介意!
既然刚才帖子也说了,那个老师说让女生都回去 那么就证明当时在场的并不是只有七个人 再有,当时的声音很大,一传十十传百知道的人也不少 事件没有一万,但有万一! 无论是多么亲近的人都不能要求别人做什么,我们也是!! 我不是偏向谁说话,也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 但是,其实在很多高校都存在着很多这样或是那样的问题 很多时候甚至要比你们学校的事情严重的多 学校和社会是一样的,我们大家都是成年人 老师不是保姆、不是父母,我们不能要求他们做些什么!! 出事的是学生,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老师可以帮忙解决 但是如果不能解决也不能怪他们! 再有,着急的时候谁说的话也 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没有漏洞! 这个时候不是纠错的时候,而是应该找找根源,搞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发生! 我只是说出自己的看法,有不同意见的别介意! 冷静点,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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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C#
发布于:2003-11-12 19:43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别紧张,又不是一次两次了,还大惊小怪的,就是死了人也不算个事儿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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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C#
发布于:2003-11-12 21:44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大家聊完了,抱怨完了,一定要回去上自习啊[em079]
我是认真说的,[em078] 环境一直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是个浮躁的社会,也是个浮躁的校园 等毕业了,离开她了,你会觉得你得到了不少的历练.... 不过确实要懂得怎样保护自己 天凉了,多添件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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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
发布于:2003-11-12 22:00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你们说话还真的是好幽默啊~```我也想象不出当事人的感受.
大家不妨换位思考吧...站着说话不怕腰疼啊! 如果出事的是你自己呢? 学校当然不是保姆:不过这样的怠慢态度可以容忍吗?这是个不给答复的借口和理由吗? 学校自己都说:我们在学校里面发生了的事情有他们负责,我们在学校的安全也是他们负责的. 不知道你用马甲号在替谁说话呢?呵呵~`某人还真是用心良苦呢.. -------------------- 人生就是去打开一个又一个的小盒子,也许小盒子里面空空如也. 但如果你是因此而放弃的话, 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小盒子里面藏着的秘密和真谛... [ 2003-11-12 22:01:58 女子 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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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C#
发布于:2003-11-12 23:45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呵呵,不是我调理!看了上面的帖子,说句话大家别介意! 七七,看到这话时,我差点没笑死,想必你是个农民,要不就没有受过什么高等教育。要真的是个农民,能写出这样的话就算很不错了!! 什么叫做很多学校都出过这样的事?还严重得多了?什么老师不是保姆? 出了事不叫冤还要说自己不好,这是什么?这是奴化教育,奴才的思想!!!! 为什么我们吃亏了不据理力争,还得自认倒霉?? 为什么还得跟别人比个不幸?难道人家严重了,我们出的事还要比别人更严重才高兴??!! 你有病是吧??!! 自己是个奴才还在这里放屁!!是要护着你的主子吗? 学生出了事,做老师的、做领导的就没个责任?拿着皇粮吃饭都不怕咽死?? 想想当年日本人拿大刀砍中国人的时候,为什么有那么多中国人围观看热闹吧??!! 想想当年南京大屠杀的时候,要埋活人,为什么埋人的洞是中国人自己挖的吧??!! 要是鲁迅先生知道了你这个贴,恐怕要从地下爬起来了。 太激动了,我也不是说自己觉悟有多高, 只是自己吃过学校的亏,那时没有据理力争, 现在看到师妹们又出事了,真的为学校这种无能感到悲哀和愤怒!!! 还为一些没头没脑的人感到羞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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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C#
发布于:2003-11-13 09:36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哈哈,不要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只是有同学在来看看
只能说你们好激进!的确是当代的大学生! 在这个社会上的确很多事情有好有坏! 既然我们在这个集体内,当然希望她能够更好,而不是只是一味的抱怨 我也看了其他的帖子,知道学校的一些事情,我很难过 我到是很希望你们能够相对来说平和些,寻找好的解决办法 抱怨,或者是怨恨别人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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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C#
发布于:2003-11-13 12:2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哈哈,不要把矛头指向我,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学生,只是有同学在来看看 首先,很谢谢你的热情参与讨论..不过,很多具体的情况你不是很了解,所以,不希望你这么快就下结论. 看看我帖子的题目,我想大家都知道这不是抱怨的意思..而是揭露一件事情.一件到现在都没有人知道的事情. 其次,听你的口气似乎很有老练,所以麻烦把你的经验说出来,大家借鉴学习一下,想必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最后,想强调一点:无论什么样的方式,都掩盖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实. 我们现在声讨的,是我们原本应该得到的,并没有和谁过不去,也没有针对谁. 在其位,谋其职_____________学校自己也说,我们在校内的安全问题由他们负责. 给我们一个答复____________是应该而且必须的. 何来抱怨? 难怪人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果真如此... -------------------- 唯桑与梓,必恭敬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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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C#
发布于:2003-11-13 13:42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上学期也听到过女生宿舍有类似的事情。我认识她们宿舍的人,没有造谣。
当时就没人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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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C#
发布于:2003-11-13 13:42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无论是多么亲近的人都不能要求别人做什么,我们也是!! 哎~可爱的七七妹妹 你是大一的吗?还真想知道你是哪个学校的,看看还有哪个学校竟然比印院还。。。不过也无所谓,但是你说这些话的确会让很多人出一身冷汗的。 给你举个最近北京公交的一个例子:一个女乘客乘做公交车,由于人多女乘客就站在后门那边的踏板上,没想到踏板竟然不结实突然镂空了,结果女乘客惨了,双脚悬空。。。最后导致双腿重伤。。。如果你是公交公司的负责人是不是你最后给她的答复是这样的:大家都是成年人,要对自己负责。出了事不能怨我们公司,我们公交公司不是你的保姆,不是你的父母,你不能要我们赔偿,出了事我们可以帮助你解决,但是要是解决不了你也不能怪我们。。。 寒! 再有,着急的时候谁说的话也 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没有漏洞! 不知道你有没有认真看这个帖子,建议你再仔细的,认真的,从头到尾的看三遍 大家也不要再责怪77MM了, 无知者无罪。 [ 2003-11-13 13:45:27 出离愤怒 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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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C#
发布于:2003-11-13 14:0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有哪位好心的同学愿意帮忙向"七七"同学解释一下: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针对什么样的行为而言的?
本人也是女生,不想说话那么露骨...举个很不好的例子: 如果你被一个抢你钱的人伤害了,,重伤.进了医院.结果警察来了对你说:你满18岁了吗?满了吧?.OK,和我们没关系,你已经成年了...(你会用什么话来反驳他?) 你有没有一点常识? 对自己行为负责:是指由自身的因素引起的行为... 而楼主说的事情是他人破坏行为,,你的是否明白?? 如果你说的话是正确的,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K昏300年.......[em104] -------------------- 人生就是去打开一个又一个的小盒子,也许小盒子里面空空如也. 但如果你是因此而放弃的话, 你就永远也不会知道小盒子里面藏着的秘密和真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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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C#
发布于:2003-11-13 17:59
Re: 10月14日凌晨3点半,到现在都没人知道的事情.
对这个学校早就失望了
好久没上了,熟人都见不到了啊 -------------------- 真正的程序员从不一次做对,他们可以连续30个小时坐在机器前面给程序打补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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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C#
发布于:2003-11-13 20:13
!!
唉!每个人都有说出自己想法的权利吧,或许我真的不了解你们学校的情况,但也没有必要进行人身攻击啊!网络虽然虚拟,但是都是由现实的人组成的!(另外,我不觉得农民有什么不好,你吃的、穿的、甚至住的,不都是农民或民工给你的么?农民的简单朴实我倒觉得比现代人在灯红酒绿中颓废好很多!)
的确,从小到大我所在的学校虽不能算是数一数二,但也一直都是重点院校,我的学校没有漂亮的校舍、没有干净的宿舍,但是我们却真真实实爱我们的学校! 我只是希望你们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学校多么什么什么,她都是你们的学校,就好像父母一样,无论他们是吸烟、酗酒或者赌博,但从血缘上他们都是你们的父母,或许当你们真的失望的时候可以“脱离”父母(子女)关系,但是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改变不了现实,能做的只能是尽量改善她。 我在的学校2年前因为修建校舍(我在的校区是新校区),一个女生在晚自习回来的路上就这样消失了(仅仅是3分钟的路途),一个女生在教学楼地下被强奸了…… 这真的可以怪学校么??就好像,如果我们的家里没有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被盗或者其他,我们是应该怪自己的家,还是应该怪那个坏人呢? 其实,我倒是很欣赏你们,“年轻人如果不再发表自己的言论了,那他(她)就真的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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