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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总则
第1条:鉴于近年来网友见面出现的意外情况激增,为保证社会安定和百姓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5—85岁,有网络知识的所有公民。 第一章:见面前 第3条:见网友前,需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到所在地居委会备案,有心脏病、高血压者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4条:见网友前,需参加《全国长相四、六级等级考试》,持证见面,如没有取得该项资格证书,禁止参加此类活动。 第5条:被《中国网络协会》列入黑名单的“AAA+”级的“恐龙”和“青蛙”,需由国家二级以上美容院整形,然后报当地居委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此类活动。 第二章:见面 第6条:逃跑时速不得超过5英里/小时,否则,参考《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7条:见面需自备方便袋,如随地呕吐,参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8条:不得使用对方听得懂的语种,对对方长相进行贬义的评论。 第9条:不得使用任何武器(如板砖、烟雾弹)达到分手目的。 第三章:见面后 第10条:要保护对方的隐私,不得把见面时的照片发到与网络约会无关的电视节目、报刊或杂志上(如《动物世界》、《侏罗纪历史研究》、《青蛙养殖》、《飞碟探索》等) 第11条:逃离网友后,不得召开庆祝会、压惊宴等聚会。 第12条:本条例从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 郁闷,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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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发布于:2004-03-31 15:51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我看WAIT4C上的女生多半是设艺的,都会打扮,
女生一大半多半漂亮 所以就很好了,多是美女 不过我是青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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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
发布于:2004-03-30 17:21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我见到的还都不错
可能是见的少,走运而已 不过大多男性网友是不是觉得见面就是约会啊? 比较热情就比较恐怖了 -------------------- 我来这世上只是因为你 只为这一场命中的相遇 用我每一个呼吸去爱你 然后再眼见你离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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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C#
发布于:2004-03-30 15:58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丑管我p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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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夜空把两人分开
是为了令互相呼唤的心 变得坦诚相对 当卸去外表的粉饰,失去一切时 便会有所发现 风啊,我会面对一切 一起同赴痛苦之海吧 相信你为我带来喜悦 风暴的出现 是为了令人察觉爱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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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
发布于:2004-03-30 15:51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 这个春天是红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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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
发布于:2004-03-30 15:50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深有痛感啊! 那你肯定是有所目的 要是当普通朋友丑点没关系 当然 被对方缠住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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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
发布于:2004-03-30 10:53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转自流金岁月)
深有痛感啊!
我也见过几个网友,真的是恐得不能再恐的恐龙了。 最搞笑的一次,是我让我哥打电话来给我响了一声,然后我就一个人跟那儿表演自言自语,赶紧找借口离开! 哈哈,从那次以后,要见面的网友不给照片,不和我视频的坚决不见! -------------------- 我爱音乐,我爱王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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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
发布于:2004-03-30 10:05
Re:网友见面管理条例[公告]
![]() 。。。
搞 ![]()
----------------------------------------------------------- 哈哈,易我秀就是这么酷!! http://www.eoshow.com/download/install1.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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