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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招收200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确定2005年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方案。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面条件: a、英语通过国家四级 b、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并提供成绩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自筹经费硕士生; (6)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名 200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在北京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的考生 (1)网上报名: a. 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能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b. 报名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选择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15),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c. 报名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支付手续(否则报名无效),不进行现场交费。报考费每人150元。考生网上支付报考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报考费不退。 (2)确认报名信息、照相: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14日)到北京印刷学院综合楼254房间确认报名信息、电子照相。 2、在外地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的考生 (1)网上报名: a. 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能再补报,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b. 报名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c. 报名费:报名费的支付方式按照各报名点的规定办理(详见各报名点要求)。 (2)确认报名信息、照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14日)到网上报名时考生本人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相。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5)报考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专业的非艺术专业及同等学历的考生在2004年11月10—14日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时,需提交本人的美术或设计代表作品2—3张。 三、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在复试时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 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科目: 1月22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下午 英语(满分为100分)(听力在复试中进行) 1月23日上午 统考数学(数学二)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 初试地点:考生到本人报名点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5.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通知单中通知。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印刷学院网上公布。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程的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要求:根据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五、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六、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1. 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北京印刷学院只招收国家统一考试的硕士研究生。 九、我院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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