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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新闻:教育部拟取消对大学生结婚生育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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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05-01-22 22:09


2005年01月21日 北京晨报

  昨天,在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举办的“关于在校大学生婚育问题研讨会”上,来自教育部学生司的代表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将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学校对在校大学生结婚、生育等将不再干涉。而目前,“禁婚禁育”的规定在各个高校比比皆是,许多学生,特别是在读女硕士、博士因此规定,不得不在受教育权和生育权之间作舍弃。


事件:女博士怀孕被迫退学  

昨天,记者看到一位唐女士写给本次研讨会的信。唐女士原来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级的学生,当时已30岁了。在读博士期间经学校批准与同在一校的男友办了结婚手续。婚后几个月,就出现了不规律的长时间子宫出血。医生告知她已意外怀孕,并伴有先兆性流产。为了完成学业,她和丈夫打算做人流手术,但大夫建议她,为了避免危险不要做流产手术。但是,由于学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她和爱人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一方面她不想苦读两年的学业毁于一旦,但她更害怕因手术而失去永远做母亲的能力。思量再三,她向学校提出休学或者停学申请,但学校认为任何规定不能违反,只能按规定办。因为丈夫也在此校读书,唐女士没办法,在学业与孩子上她含泪选择了孩子。

  唐女士在信中说,目前她正在准备再考原校的博士,她想以自己的经历向社会提出呼吁:晚婚妇女是有生育权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女士受教育权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二者发生了冲突,只能说是法制的不健全。

专家:高校“禁育”规定涉嫌违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说,随着新《婚姻法》有《婚姻登记条例》施行,目前各个高校“婚禁”的大门基本打开,但还不彻底;而生育的大门还是关得很严,要么退学,要么放弃生育。为什么不能让一些达到晚育年龄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校生育,非要把他们变成高龄产妇,日后面临生育风险。杨大文说,目前高校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应当对这些禁令重新审视。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磊则批评这些禁令有违法之嫌。因为结婚、生育和受教育,都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禁令就是侵犯了公民的这些权利。

改进:新规定不提“婚育”二字

  禁婚禁育的规定受到了专家的普遍反对,而昨天到会的政府部门的代表则更多关注开禁之后面临的实际管理问题,比如落户、生育指标等。

  昨天到会的教育部学生司的代表范毅则透露,在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将不提“婚育”二字,言外之意就是结婚、生育将不纳入学校管理范围。

  据了解,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从1996年就开始起草,为了让此规定内容更加严谨合法,教育部甚至请北大、北师大等高校的法学专家针对草案中的法律问题开了三四次研讨会。但对此规定何时出台,范毅没有透露。范毅说,等新规定出台之后,各个高校也会依据此规定,对自己内部的管理规定作出调整。

  目前有一些高校已对学生结婚、生育等作出了比较宽容的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朴文丹说,北大对此相对宽容,在校生生育的可以休学。记者从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上也没有看到有关婚育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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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5-01-22 22:57
教育部称高校不干涉大学生婚育目前不现实
教育部称高校不干涉大学生婚育目前不现实

2005.1.22 新京报

  针对媒体关于“高校不再干涉大学生婚育”的报道,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的范毅昨天表示,这不是结论性的规定,高校不干涉大学生婚育在目前也是不现实的。

  昨天有媒体报道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范毅在参加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举办的关于在校大学生婚育问题研讨会上表示,教育部将要出台的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不再提“婚育”二字,从而得出“高校不再干涉大学生婚育”的结论。

  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范毅表示,在研讨会上的说法只是他个人的观点,不代表教育部的政策,只是技术层面的交流,不是结论性的规定。

  范毅说,高校不再干涉大学生婚育在目前看来是不现实的。高校对学生负有管理责任,而对高校的婚育国家计生委、公安部等也负有连带管理责任,即使教育部不再提“婚育”二字,也不代表其他部门不再管理大学生的婚育。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郭建梅副教授说,他们提出保障大学生生育权主要是针对女研究生的,不提倡甚至反对本科生在校期间生育。(记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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