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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金庸负古龙[分享]套一句鲍勃迪伦的话:一个人要走多少里路,才能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侠客? 可以选择一条上山的路,上嵩山,踏进少林寺的门槛儿,或者武当山,追寻张三丰的遗踪。要相信所有的名山大川,茅庵野庙,都藏着高人隐士,和一段曲径通幽的爱情传说。抚琴,听松,敲一坪残棋,半轮冷月。李太白的《侠客行》刻在巨石上面,就看你有没有足够的智慧和毅力去读懂。打通儒释道,驰骋文史哲,武功就是这样练成的。而你碰巧还得生逢乱世,狼烟北起,胡马南侵,这时你仰天长啸,方显得壮怀激烈。一部论语,一部易经,一部《四十二章经》,一部《蜀山剑侠传》,是你成为令狐冲,郭靖甚至韦小宝的心灵读本。 再不就下海,但有波涛,何必问南海北海,肉山酒海。即使是最穷酸的小馆儿,杯盘狼籍地摆着黄汤牛肉汤,三碗迷魂汤,掌柜的也可能是一个隐居已久的老神仙。卖刀的,卖唱的,卖糖炒栗子的,隔着晌午的日头和雪白的一层窗户纸都想观赏小李飞刀的艺术。哪有工夫学习那些一人敌万人敌,你的剑是用来炫耀的,我的剑是用来杀人的,就是个快!爱情又怎么样,红颜一转身,已是鸡皮老妪。醉眼看别人成双成对,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这词儿有点象《两只蝴蝶》,对了,走这条路还真辨不清唐宋元明清,劳什子南朝北国。楚留香,孟星魂,西门吹雪,他们都不读书,口袋里唯一的读物是大半册酒渍淋漓的《游侠列传》。 比山还高的就是天空,比海小一点的就是江湖。所以金庸要倚天屠龙,古龙只好做边城浪子。武侠小说,归根结底是一种杀人的童话,金庸和古龙,不过是地点和手段不同耳。金庸要光明正大地杀,一板一眼地杀,古龙要月黑风高地杀,无依无傍地杀。一个是念着口诀杀,一个是眯着眼睛杀。一个坚信好人杀尽坏人是马克思主义颠仆不破的伟大真理,一个怀疑好人被干掉以后可能会象拉丁美洲魔幻主义文学一样借尸还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所以金庸的故事象山一样从容笃定,功德圆满,古龙的人物仿佛英国诗人济慈,是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我们寄居在一个文明高度发展的社会,杀人是犯法的。除非去做职业的刽子手,否则要满足自己杀人的欲望就只有搞搞艺术,弄弄文学。《天龙八部》《卧虎藏龙》,刀光剑影的读物选入了语文课本,说明这种以杀人为乐的小说范本并非是狗肉上不得正席。磨刀吮血,杀人如麻。问题是,怎么杀,在什么气候下杀,拿什么姿态杀。象金庸这样,有原则有规则地杀,就能从茅盾头上一掠而起,杀进七大师。而象古龙这般在江湖上胡杀乱砍,除了能在某些血性未泯的家伙身上唤醒一种莫名其妙的菏尔蒙,就别无出息。 我们相信,文学艺术,虽然不曾背上丐帮的布袋子,也同样等级森严,气象万千。教科书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诺贝尔文学奖如同少林武当连城诀一般高山仰止。三四级作家代表大会,千百次重修文学史,就是华山论剑的盛宴和百晓生兵器谱的玄机。处江湖之远,谁能不忧其君?不握着英雄帖,难免肾虚惶恐,肝火浮躁。以下摘录一段无名氏《菊花古剑和酒》的引子—— 本书所讲的武林却是与江湖不同的武林。 本书所讲的江湖也是与武林不同的江湖。 当然,它们之间存在着许多相同之处。 武林是武术家的集体,这是个大家都承认的说法,我的故事也不打算例外。 江湖的概念却宽泛得多,所谓游侠,盗贼,优伶,娼妓,那些闯荡江湖的人们,甚至吟出“落魄江湖载酒行”“江湖夜雨十年灯”的小文人。 本书记叙的武林是指那些家传久远,崇尚传统的有来历的武学门派,他们是武学中的贵族,比如少林,武当,峨嵋,及本书记述的雪山,方家刀法和梅花剑派。 本书演义的江湖是游侠和盗贼,他们是武学中的平民。 他们的技击简单,本能,不牵扯宇宙奥秘。 他们的生命就是他们的总谱。 一旦生命消失,一切就化为乌有。 他们没有亲人,传人,某些倒霉蛋甚至连半个情人也没有。 他们自由。 他们信仰孤独之人可耻也。 比如古时候的荆轲,聂政,阿飞,楚留香和西门吹雪。 比如本书所要记述的丁五,洪堡和夏秋冬。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吧。 武林是学院音乐,严格的和声理论,闻鸡起舞的练习曲。掷铁饼者。 江湖则是摇滚。重金属的狂想,杂乱无章的即兴华彩,抡大锤者。 成长为一个了不起的侠客要么是翻山越岭,苦心孤诣,名满天下,树碑立传。要么是散发扁舟,放浪形骸,萧条寂寞,江海余生。真正的大侠,杀人更杀思想。旷古的英雄,不是教你杀法,而是教你死法。江湖化的写作,一旦进得武林的崇高殿堂,就开始生死未卜。而未知生,焉知死,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天龙八部》《萧十一郎》,各留一部传世,千载之下,或许仍有愚钝天真如我之辈,误读金庸负古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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