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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妓女文字而忽然想到
近来,文学创作中事关妓女的文字日渐多了起来。按照文学反映论的观点,这当然不是作者的主观意想和故意抹黑,而确是现实中之所有。市场经济本于交换,市者bargain也,场者place也。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有买者必有卖者;place当然可以多样,bargain这一主体是同一的。官方称这种丑恶现象为“卖淫”,这对妓女在“经济的人”意义上实质的概括可谓精准之极。
不由想起管夷吾,他在鲍叔牙推荐之下,被齐桓公任命为卿。在改革税收、行政、军事和用人制度的同时,还注意发展市场。在宫中开设了七个以女性为唯一商品的市场,打着便于行商旗号,招徕顾客。当时从业人员有七百人之多,称为 “女闾”,实际上便是出卖色相的妓女。此举虽遭到了国人的非议,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并向这些妓女们征收“夜合之资”,也就是管理税费。这当然比奖励耕织来钱快,他把这些钱用来充实军备。后来齐国迅速富强,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也花了不少这些卖身钱。据考证,这比古希腊、近东等地出现的官妓早得多,管仲无疑是娼妓制度的国有化、公开化、合法化的世界第一人。 目下,妓女的问题在文学界已成公开化,成为现实主义作品不可或缺的情节。而经济学界也欲促进其合法化,复管夫子的古。而且还提出了所谓,降低管理成本,抑制性病流行,减少从业人员暴力受害等理由。看似有理,其实不过是看中了妓女经济效益而矣。前面所谓人性方面的考虑都不过是遮羞布罢了。 管理成本也好,性病流行也罢,以及暴力侵害等等,根源是在于淫欲之成为商品。就如象牙与犀角的买卖,只要有人购买,就会有人去屠杀。同理不管卖淫业形式是规范动作,还是暗地里发展,只要这种交易还存在,这些对人性的屠戮也将存在。妓女不是抽象的群体,而是具体的个体。其中不乏出自自愿而从事此业者,但当她们冷静下来,在有可以短暂的清醒一下的时候,没有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的。但她们没有能力去反对和改变这种伤害。娼妓合法化,只能使这种迫害在“规范”的外衣下,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所以“当购买停止时,杀戮也将停止”。 -------------------- 彼此相识 随近在咫尺 却远似天涯 你我相拥 随肌肤相触 心却似相隔 情感的起伏 心中更怕 成绩的涨落 心不在害怕 希望已寄托 失望将来临 惟有深夜 泪水独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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