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人
小有名气
小有名气
  • 铜币26枚
  • 威望4点
  • 贡献值0点
阅读:1308回复:1

劳动部新规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7-11-08 09:04
职介服务不成功的应退还中介服务费;招工信息应标明薪酬,“月薪面议”字样将禁止出现;仅靠三五个人、一张桌子、一部电话不可能成立一家职介公司;用人单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要罚款1000元……昨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首次明确,用人单位强查乙肝血清学指标将被罚款1000元。

  招工时应告知劳动报酬

  按照规定,用人简章应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另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在招聘信息中不得使用“月薪面议”等字样。而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及时向其反馈是否录用的情况。
[img]http://www.wait4c.com/bbs/userfiles/9794/2007082218571196988.gif[/img]
大东北
著名写手
著名写手
  • 铜币9枚
  • 威望1点
  • 贡献值0点
1C#
发布于:2007-11-08 15:52
Re:劳动部新规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说了也白说。我们单位现在试用期还是一年呢,爱干不干,谁管
[img]./userfiles/11203/2009010711372890319.jpg[/img]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