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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乱
21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再也没办法喜欢上谁。
是那种推心置腹义无反顾什么都不怕的喜欢。 在那之前我一直被宠坏。 最惨是,并不知道自己被宠坏。 肆无忌惮歇斯底里张牙舞爪。 一不顺心立即不开心,脸沉下来爱搭不理。 就好像《我的前半生》里的子君,“司机不把车开到正前方立刻骂”那么夸张。 自己还浑然不觉。 很傻很天真。 就是苦了伴在我身边的人。 后来。 后来就还是伤了心。 我一直以为是自己爱得太过用力的缘故,后来发现是因为我的漫不经心我的满不在乎我的懒洋洋我的无所谓。 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做女朋友。 自顾自惯了。自私惯了自我惯了。 顾影自怜也很病态。 一直到2年之后,即将24岁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过来。 这样后知后觉简直哭笑不得。 更惨是,似乎并没有学乖。 我一直在找一个陪我一起这样懒洋洋舒展开来吃了睡睡了吃看看书看看电影高兴起来喝点酒豁出去不管不顾在一起说说笑笑或者什么都不说也可以微笑大笑狂笑的人。 我想生活可以放慢速度。 慢一点再慢一点。 以一种炽热的温度但是懒洋洋的姿态去相爱。 在北京我也是一个孤独精。喝酒吃饭看电影做着做着就意兴阑珊。 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谈恋爱。其他什么都是顺带。 这样的话写出来要被一堆人拍。 然而实际上我就是这么想的。懒洋洋的但是热烈挚诚地一直恋爱到80岁。 石兔子小姐的blog里最近一直出现这么一段话: “该恋爱时恋爱,该结婚时结婚,该生孩子就生孩子。人生在对的时候做对的事,这样就什么都有了。” 觉得这话很对很对,落实到自己,则似乎永远处于第一个阶段。 扯远了。 其实我东拉西扯这么些只是想写《狂乱》的评论。 我2个礼拜前才开始读萨冈。 3天前读《狂乱》。 人文社这个版本排版排的密密麻麻,字间距很小行间距很小,五号字看起来也很吃力——或许其实并没有五号字。 在机场读,在飞机上读,在巴黎贝甜读,在北京床上读。 终于读完了。 吕茜尔。安托万。 他俩是相爱的吧。 爱比死更冷酷。事如春梦了无痕。 在那个夏天结束的时候,那一场温柔的雨下起来,他俩生命中最美的夏天也已经过去了。 大家都无能为力。 要不然你把物质妥协掉要不然你把爱情妥协掉。他们挣扎过尝试过,和所有人一样,还是把最柔软的给牺牲了。 一点也不冰冷一点也不残酷。是我这篇字里一直说的,懒洋洋的漫不经心地相爱着。然后再这样懒洋洋漫不经心地牺牲掉。 想要些什么呢。(温柔或是永恒。多么疯狂的幻想。) 恋爱真实的面目,原来还是那么孤独。 萨冈式的孤独,也是最美的孤独。 PS 完全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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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发布于:2009-01-21 10:47
Re:狂乱
一个陪我一起这样懒洋洋舒展开来吃了睡睡了吃看看书看看电影高兴起来喝点酒豁出去不管不顾在一起说说笑笑或者什么都不说也可以微笑大笑狂笑的人 至少这个句子的定语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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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
发布于:2009-01-21 12:24
Re:狂乱
觉得有点小资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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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C#
发布于:2009-01-21 15:56
Re:狂乱
zt
========================splitting===================== 一个深夜。打开我的ASUS,放着我最爱的Leslie的《红》,打开一个zhongnanhai,一种让人心旷神怡的味道在之间徘徊,悼念我的青春时代,我想,如果现在有一款MAXAM的护手霜来呵护我冰冷的双手,以及,我死去的爱情,那么这个夜晚就是完美的。。。 ========= 翻译:抽着中南海,听着张国荣,打算明天我买个美加净的护手霜。。。。 下午的时候,觉得有些渴了。就去买了Robust的纯净水。轻轻的喝一口,味道的确比Wahaha的要好些。看来我最钟爱的牌子,果然是没错的。用Pure的Handkerchief擦了擦嘴角以后,我开始在两个同样的钟爱的品牌中摇摆不定。 是去买佳侬新出的Wolfboy限量版呢,还是选择Keaoor的呢? ========= 翻译:一个穿着拖鞋的委琐男,去商店买了瓶一块钱的乐百氏矿泉水和5角钱的纸巾,然后喝了一口,擦擦嘴,开始考虑一会是去地下商场买那条12块的大裤.衩呢?还是13块的大裤.衩呢? 昨天,我再次路过那店,买了心仪已久的围巾。围巾是开什米尔的,那白色摸起来竟然如此温柔。再一次,沦陷在自己对生活淡淡的期望里,心情柔软的,仿佛这开什米尔。 回家的路上,路边有人在卖士多啤梨。那果子新鲜而充实,水珠在其上滚动。昏黄的灯光下,那果农的脸犹豫而沧桑。他的生活是否与我那样不同?还是,我们都是一样的在摇摆? 买了大约三磅士多啤梨,我向家走去,家里有我的沙发,我的快乐,我的温暖,我要休息一下我疲惫的双脚。 ========= 翻译:昨天小丽在百货商店买了一条白色羊绒的围巾,好多钱啊,心疼坏了~~~不过一摸软软的就开心多了~~~~回家的路上看见草莓便宜,卖草莓的老头看着也好可怜啊~就买了一袋子拿回家看电视抠脚丫子的时候吃。 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早晨呢?和之前相同,和之前不同。 我仍然在这个地方醒来,望望窗外,淡淡的雾气还在空气之间。 有一点点冷的气息。 我喜欢听kettle咕噜的声音,然后是一杯浓浓的MAXWELL。 用这样甜蜜的感觉开始我的一天,blackcoffee适合一人独处而有心事的时候,虽然很好, 但是不应该出现在当下。 这样的时刻是短暂的,我们不都过着HURRY的生活吗? 还是Leica牛仔裤和纯棉SHIRT,拖上小羊皮船鞋,很快地走过走廊, 礼貌地和每一个遇到的人打招呼。去dining hall买一块ricecake 填充我空虚的stomach。 然后是到达,等待,开始,,anyway,put my heart in it… 当我一个人返回的时候。 很多人反方向和我擦身而过。 我们都在碌碌。。 碌碌。。 而我现在, 又要去HALL了。。。 每一天都这样周而复始。 ========= 翻译:每天起来都困的要死,上厕所的时候烧开水,等我拉完水已经开了。喝一大杯速溶麦斯威尔咖啡。赶紧穿一下衣服,还要去食堂吃一个米糕不然不饱。上1,2节的课,我下课了别人还要去上三四节,而我又要去食堂了。。欧 指尖洁白的Toilet paper,犹如天使不染尘世的羽翼。 冰冷的、麻木的、牵动起令人烦闷的悸动。 我欠自己一个抱歉,并开始为昨日那不经意的放肆而痛。 ========= 翻译:昨个吃多了,拿着手纸在马桶使劲。 秋日午后 空间里弥漫着无所事事的气息,自由而空虚 手指在DELL的黑色键盘上轻轻游走,盲目无序 Lunch Time奉献给了7-ELEVEN, 让我感到味觉里残余着某种刺激 桌上Nescafé2006年限量版的红色马克杯里没有我要的Black Coffee Facial Tissues也已经用完, Mind ActUpon Mind,我至爱它的名字 Orion最新款玫瑰香的Xylitol还剩一颗 就是它吧,但愿这玫瑰芬芳唤醒我口腔的知觉与麻木的大脑。 ========= 翻译:中午在711买的饭菜里有大蒜,吃粒木糖醇遮遮味儿。上班超无聊,咖啡和面纸都用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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