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296回复:0
关于2009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印刷学院教务处文件
印教字[ 2009 ]第( 71 )号 关于2009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各相关同学: 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届毕业生中未获得毕业、学位资格的同学应特别注意以下事宜: 一、关于毕业、结业及延长学制的问题 1、凡未获得课程学分小于6学分(含6学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同学,按结业离校,在离校后一年内可以向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申请参加未通过课程考核或补修毕业设计(论文)(仅限学生离校前在校学习不超过五年者)。经考核通过并达到要求者,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例的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 2、凡未获得课程学分大于6学分者,需在2009年5月15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同时交纳相关费用或填写申请表并签署《暂缓交费保证书》办理缓交手续。逾期不办理任何手续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延长学习年限的机会,按2008届结业处理,且离校后没有机会再回校参加未通过课程的考核以换取毕业、学位证书。已签署《暂缓交费保证书》办理缓交手续者,若没有按规定交纳费用将按2010届结业处理。 二、关于学位问题 根据我院学位条例规定,2009届毕业生由于外语条件未达到学院规定标准、没有获得学位的同学,可在修业年限内回校参加校内英语四级考试,通过考核并符合《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规定的补授予学士学位。 三、关于回校办理重修手续的问题 1、凡未获得课程学分小于6学分(含6学分)或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的同学,回校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或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必须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各二级学院一律不予受理。申请课程重修的时间为:开课学期开学初两周内;申请毕业设计(论文)重修的时间为:秋季学期开学初两周内;申请校内英语四级考试的时间在每年3月份左右。各位相关同学请随时关注校园网的相关信息。 2、课程重修随学院正常开课进行,除课程停开原因外,学院不单独为重修学生开课。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如果没有参加过程学习及考核者或平时成绩没有记载者,期末考试成绩将记载为总评成绩。 3、毕业离校学生请随时关注校园网教务处网页上相关信息和考试通知,按时回校报名及参加考试,凡因学生自身原因未及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取毕业或学位的资格,事后一律不予补救。 4、负责毕业生课程、毕业设计(论文)重修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龙老师,电话:(010)60261058 5、负责校内英语四级考试报名及有关安排联系人及电话: 薛老师,电话:(010)60261056 6、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安排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电话:(010)60261055 四、其它 学院补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为每年1月、7月,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 2009-05-10 10:09:21 ivy_2003 修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