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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学年助学贷款材料上交事宜
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各位贷款同学: 1、贷款学生应该按时齐全的提交贷款材料(含一寸照片一张,学生证复印件,个人家庭情况说明,贫困证明,贷款申请表,贷款担保表,户口本首页复印件,父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贷过款的同学还需还款存折首页复印件),二级学院将严格审核材料,请有问题学生速补材料。 2、每个贷款学生只需办理一次存折,每年贷款都用这个存折。如果新办理贷款的同学一定要跟学工组老师说明,我们会给这些同学新办理存折,如果是以前贷过款的同学存折丢失了,需要重新办理一个存折也要跟老师说明,并且填写更改合同的申请,把以前合同中的帐号更改为新办理的存折帐号。 3、09级新生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请提前准备。 4、贫困证明要求是当年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贷过款的同学请把存折首页复印在A4纸上作为贷款材料上交给学工组。新办理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用于办理贷款存折。 6、学生贷款的金额是学生的实际欠费金额原则上是本人目前欠费数额减去减免学费的数额和其所获得奖助学金(500元以上)的数额后的最终金额(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不扣除)。 7、2009年贷款材料有所增加,请同学们注意。增加了学生家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10月23日前交齐!!!过期将不予办理,请速去本校计财处交齐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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