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747回复:0
新中国出版50年大事记
1949年
1月底至2月初 东北书店、华北新华书店分别派小分队随军进入北平,在军事管制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先后接管国民党官办的正中书局、独立出版社、中国文化服务社及所属印刷厂。 2月23日 出版委员会正式成立,黄洛峰为主任委员。 3月初 中共中央指示:出版工作需要统一集中,但是要在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在有利和可能的条件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走向统一集中。 4月25日 新中国第一个大型国营书刊印刷厂--北平新华印刷厂举办开工典礼。 9月2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纲领》规定:发展人民的出版事业,并注重出版有益于人民的通俗书报。 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0月3日-19日 全国新华书店第一届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为会议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朱德为会议题词:"加强领导力求进步"。 10月1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胡愈之为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署长,叶圣陶、周建人为副署长。 11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正式成立。 11月15日 《新华月报》创刊,毛泽东为创刊号题词:"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为全体国民的公德"。 11月25日 《人民文学》创刊,毛泽东为创刊号题词:"希望有更多好作品出世"。 1950年 1月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征集期刊杂志样本、新出图书样本的通知。 3月25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决定在1950年12月底前,全国各新华书店的资金完全集中在新华书店总管理处之下,成为全国统一的企业机构。 4月1日 新华书店总管理处成立,黄洛峰任总经理。 7月6日 政务院颁布《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 7月27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目前出版工作的通知》,提出出版工作必须克服无计划、无政府状态和公私关系不协调的缺点。 8月29日 第二届全国新华书店工作会议召开。 9月15日-25日 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在北京召开。 10月28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和发展全国出版事业的指示》,《指示》规定:出版总署是中央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国出版事业的总机关;书籍杂志的出版、发行、印刷原则上应当逐步实现科学的分工;书籍期刊的出版与发行工作,不论公私营均不应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等等。 10月28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国营书刊出版印刷发行企业分工专业化与调整公私关系的决定》,决定各级新华书店原有的编辑出版机构改组为中央和地方人民出版社,各新华书店所属印刷厂成为单独的企业单位,新华书店成为全国统一经营与统一管理的书刊发行机关。 10月28日 出版总署发布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第五项决议:《关于发展人民出版事业的基本方针的决议》、《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关于改进和发展书刊发行工作的决议》、《关于改进期刊工作的决议》、《关于改进书刊印刷业的决议》。 11月 邓小平为新华书店西南区分支店会议题词:"加强政治文化粮食的出版发行工作,消灭落后和愚昧状态,乃是我们长期而严重的政治任务"。 12月1日 人民出版社成立,胡绳任社长,王子野任总编辑。 12月9日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联营书店和三联书店联合成立公私合营的图书发行机构--中国图书发行公司。 12月21日 周恩来为出版工作者题词:"为努力于人民出版事业,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1951年 2月15日-18日 全国报刊发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邮政合一"的方针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下去。 3月21日 新闻总署、出版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国报纸期刊均应建立书报评论工作的指示》。 3月26日-4月3日 第一届全国教科书出版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4月25日 政务院抄发《关于财经机关内部刊物暴露财经机密数字的通报及对今后出版内部刊物的规定》和《关于统一调整业务刊物的规定》。 5月20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此后,出版界开始学习《人民日报》社论,批判电影《武训传》及图书《武训传》、《武训画传》、《千古奇丐》。 7月3日 经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教育部、出版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国教育定期刊物的出版的决定》,规定除中央和各大区教育部出版教育刊物外,各省市教育部门不必都有教育刊物。 8月27日-9月4日 第一届全国出版行政会议在北京举行。 10月12日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出版发行。 11月5日-12日 第一届全国翻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2月21日 政务院第116次政务会议批准《国外印刷品进口暂行办法》。政务院第116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全国报纸专刊发行网的决定》。政务院第116次政务会议通过《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和《期刊登记暂行办法》(于1952年8月16日公布)。 1952年 2月12日 新闻总署撤销,其对外宣传、出版和报业管理工作归并出版总署。 3月17日 丁玲著《太阳照在桑乾河上》,周立波著《暴风骤雨》,贺敬之、丁毅执笔的歌剧《白毛女》获1951年斯大林国际和平奖,这是新中国作家作品第一次在国际上获奖。 4月10日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出版发行。 7月1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查禁书刊问题的指示》。 8月5日 卫生部、出版总署签发《关于调整全国医药卫生期刊出版的决定》。 8月25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执行〈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和〈期刊登记暂行办法〉的指示》。 9月13日 政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充实地方出版行政机关的规定》,规定各地新闻行政机关和出版行政机构合并设立新闻出版行政机关。 10月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国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规定了书稿的"三审三校"制度。 10月25日-31日 第二届全国出版行政会议在北京召开,胡愈之作《为进一步地实现出版工作的计划化而奋斗》的报告。 11月27日 出版总署发布《实行出版计划初步方案》。 12月20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报纸、期刊出版发行工作的规定》。 12月23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报刊发行问题的指示》。 12月30日 邮电部、出版总署发布《关于改进出版物发行工作的联合决定》及《关于改进发行工作具体办法的联合决定》,规定:从1953年1月1日起,定期出版物的总发行由邮电局负责,不定期出版物的总发行由各书店负责。 1953年 1月3日 出版总署发出《关于坚决纠正书刊发行工作中强迫摊派错误的指示》。 1月26日 出版总署通知: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的创业和停业必须报告出版总署批核。 3月28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图书、杂志版权记录的规定》。 4月10日 《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出版发行。 5月19日 民族事务委员会、出版总署发出《关于从汉文书籍译成少数民族文字的图书可免付汉文著译者稿酬的联合通报》。 5月25日 国际书店与英国劳伦斯书店签订《毛泽东选集》英文版出版发行合同。 5月31日 全国大区新华印刷厂厂长会议召开。 9月 《斯大林全集》开始分卷出版(全书13卷,至1956年4月出齐)。 10月15日 上海印刷学校创办。 11月12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 1954年 1月1日 中国图书发行公司并入新华书店。 3月11日 政务院第208次政务会议批准出版总署《关于1953年出版工作和1954年方针任务的报告》,规定1954年的方针任务是:整顿、巩固和有重点地发展国营和地方国营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加强对私营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4月19日 出版总署颁发《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的通报。 4月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改进人民出版社工作状况的报告》。 5月1日 中华书局实行公私合营,改组为财经出版社,保留中华书局的牌子;商务印书馆实行公私合营,改组为高等教育出版社,保留商务印书馆的牌子。 5月20日 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出版物应注意保密的通知》。 6月28日 出版总署发布《限制私商非法出版图书的通报》。 7月3日 教育部、出版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出版中学、小学、师范、幼儿园课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和工农兵妇女课本、教材的规定》的指示,规定中小学、师范、幼儿园课本和根据课本编写的教学参考书一律由国营出版社出版。 7月 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加强报纸杂志上的图书评论的指示》。 8月14日 中央宣传部批转出版总署《关于改造私营图书发行业的报告》。 8月15日 中央宣传部批转出版总署《关于整顿和改造出版业的报告》。决定对私营图书发行业和出版业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8月 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统一和加强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企业管理的指示》。 9月10日 出版总署发布《对于私营图书发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步骤、办法和1954年工作要点》。 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出版,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11月30日 出版总署正式撤销。 12月1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成立,输出版行政业务。各省、市、区的新闻出版行政机构归并到各省、市、区文化局。 12月31日 文化部颁布《中央级出版社一般书籍、课本定价标准表》和《中央级出版社封面、插页定价标准表》。 1955年 1月26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出版界一些人受到株连,一批图书受到停售、停牌、停止借阅的处理(中共中央于1980年为胡风平反)。 4月25日 文化部颁发《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样本办法》。 5月20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问题和关于加强对私营文化事业和企业的管理和改造的指示》。 7月20日 国务院批准《管理书刊租赁业暂行办法》。 7月22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 10月6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我国处理国际著作权问题的通知》。 11月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处理违法图书杂志的决定》。 11月25日 经国务院批准,文化部发布《关于文化行政部门所属文化事业领导关系的规定》,规定新华书店各省市分支店及门市,交地方文化行政机关领导和管理。 12月7日 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汉字简化字(自1956年1月1日起试用)。 12月12日 文化部颁布《关于书籍、杂志使用字体的原则规定》。 12月22日 《列宁全集》第一卷出版发行(全书共39卷,1963年2月出齐)。 12月 由毛泽东主持、中共中央办公厅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 12月30日 文化部颁布《关于汉文书籍、杂志横排的原则规定》。 1956年 1月14日-20日 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周恩来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报告首次提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1月19日 文化部发出《赶快对私营木版画出版商进行改造》的通知。 1月23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加强农民通俗读物出版发行工作向中央的请示报告》,提出农民通俗读物应采取全面规划、系统出书、照顾农村方面需要,并逐步提高质量的方针。在发行方面,应教育全体发行工作人员,把大力开展农村发行工作,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政治任务。 1月30日 文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要求所有基层供销社都增加图书发行业务。 1月-3月 文化部连续发布《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关于一些反动、淫秽、荒诞图书的处理界限问题》和《关于各省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中的一些问题》等文件,指导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 2月5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立即采取措施克服目前图书供应工作中的紧张状况的通知》。 2月16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发布《1956年4月1日起出版的图书一律加印统一编号》的通知。 2月18日 文化部颁发《全国杂志、书籍定价标准的通知》,自1956年实行。 2月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报纸和期刊的创办、停办或改刊的办理手续的几项规定》。 3月1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公私合营企业处理原私营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得降低原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 3月15日-22日 文化部召开私营文化企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汇报座谈会。 3月30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处理宗教出版业的通知》,提出对教会或宗教团体开办的出版社、杂志社和书店,不适宜采取对一般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法。 4月28日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讲话,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应当成为我国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方针。 4月 文化部决定建立北京印刷技术研究所(1978年改名为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 6月5日-7日 文化部召开部分省市古旧书业社会主义改造座谈会(7月7日发出《关于加强对古书业领导、管理和改造的通知》)。 6月9日 文化部出版局召开中央级出版社和书店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在出版工作中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 8月10日-20日 新华书店总店召开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会议。 9月3日-9日 新华书店总店和国际书店联合召开全国图书发行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着重讨论图书发行工作如何配合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10月22日 文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巩固供销合作社农村图书发行业务的联合指示》。 10月 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20周年,《鲁迅全集》注释本开始分卷出版发行。 11 月 12 日 为纪念孙中山先生诞生90周年,《孙中山选集》出版发行。 11月15日 中共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将各级党报企业管理工作逐步划归各级党委领导的意见》。 12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出版发行(全集共50卷,1986年5月出齐)。 1957年 3月 《沫若文集》开始分卷出版发行。 4月7日-16日 社会主义国家出版业会议在莱比锡举行,我国派代表团参加。 4月12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地方出版社工作问题的意见》。 4月2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根据中央的指示,5月,文化部和直属单位开展党内整风, 6月,开展反右派斗争。在整风和反右派运动中,文化部和直属单位有数百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7月5日 马寅初著《新人口论》在《人民日报》发表。 8月13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一般书籍的印数应该由出版社决定和改进社店经销关系的通知》。 12月4日 文化部整风领导小组发出《关于精简机构下放干部问题的通知》。 12月 由郑易里等编纂的《英华大字典》新一版出版发行。 12月 对私营出版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2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开发行的书刊中刊载涉及我国国界的地图问题的通知》。 1958年 1月7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图画问题的通知》。 2月9日-11日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立会,齐燕铭任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组长。 3月10日-15日 全国出版工作跃进会议在上海举行。 3月 《茅盾文集》、《巴金文集》、《叶圣陶文集》开始分卷出版发行。 4月24日 中央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改变报纸刊物的创办、停刊和改刊的批准手续的意见》。 5月5日-23日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在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大跃进"的高潮。 5月29日 文化部颁发新的出版统计制度,自1958年起执行。 6月26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改变新华书店体制的通知》,决定新华书店各省市区分店彻底下放,由地方文化、出版行政机关全权管理。 7月5日 文化部发出《降低书籍定价,并将一般书籍和课本的定价标准改为参考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制定定价降低方案,立即执行。 7月10日 中央批准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文化工作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商务印书馆、光明日报、中华书局印刷厂等分别交给北京、上海等省市或其他部门。 7月14日 文化部颁发《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于1958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试行。 7月22日 文化部发出《请考虑建立书刊印刷厂和发展书刊印刷生产力》的通知。 9月15日-10月19日 文化部、教育部、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出版工作会议。 10月10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北京各报刊、出版社降低稿酬标准的通知》,倡议报刊的稿酬按现行标准降低一半。 11月 文化部文化学院在北京成立,黄洛峰任院长。 12月3日 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在连环画、儿童读物、扫盲读物以及各种通俗书刊上,尽可能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通知》。 1959年 3月30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报刊书籍出版发行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提出:一些出版物的出版和发行,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必须首先注意质量,考虑它的实际效果,绝不能为出版而出版,为发行而发行。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小学和师范学校课本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证课本及时供应。 5月11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提高书刊印刷质量的通知》。 5月18日 文化部颁发《图书进发货试行章程》。 7月31日 1959年莱比锡国际图书艺术展开幕,中国展品获10枚金质奖章,9枚银质奖章,5枚铜质奖章。 10月19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在北京、上海两地有关出版社继续试行〈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1月26日 文化部转发《关于调整和加强北京和上海若干出版社出书任务的报告》,同意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华书局等和上海相应的出版社建立总社与分社的关系。 1960年 2月10日-17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召开地方出版社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地方出版社今后仍须贯彻执行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的方针。 2月28日 中央转发文化部党组《关于〈毛泽东选集〉和毛泽东著作单行本增加出版问题的报告》。 3月15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和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关于进一步改善少年儿童读物的报告》。 4月22日 《列宁选集》1-4卷出版发行。 4月22日-29日 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出版工作座谈会。 6月10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租书铺摊整顿改造的意见》。 7月15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出版工作支援农业的通知》。 7月15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调整1960年新闻出版用纸的通知》,规定压缩报刊、图书的出版。 9月30日 《毛泽东选集》第4卷出版发行。 10月11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废除版税制、彻底改革稿酬制度的报告》,决定废除版税制。 11月23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纠正目前图书发行工作中某些非政治倾向的通知》。 1961年 1月7日 中央批转安子文《关于中央一级机关精简刊物工作的报告》。 1月9日 吴晗著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在《北京文艺》发表,11月出版单行本。 1月14日-18日 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八届九中全会,会议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会后,中央宣传部部署整顿和调整出版工作,开始整顿出版社。 2月25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分配1961年图书出版用纸的通知》。《通知》说,经中央批准,1961年全国的报纸、刊物用纸量压缩35%,一般书籍压缩40%。 3月1日 教育部、文化部发出《关于利用旧课本以解决课本的供应不足的问题》的通知。 3月1日 文化部、商业部发出《关于教育留声片移交新华书店发行的联合通知》 10月15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课本图书报刊用纸问题的报告》。批示指出:除中央报刊用纸必须压缩外,各省市区和各部委也必须同样考虑压缩报刊用纸。 12月 《汉藏大辞典》编纂完成。 12月 罗广斌、杨益言著《红岩》出版发行。 1962年 4月16日-5月3日 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主要议题是总结缓和供需矛盾的经验。 5月4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建议恢复1959年颁发施行的稿酬办法的请示报告》,5月22日文化部发出《关于恢复1959年颁发施行的稿酬暂行规定的通知》。 5月20日-6月6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部在北京召开科技出版工作会议。 7月20日 全国物价委员会同意调整中小学课本定价。 8月20日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调整和充实新华书店业务骨干问题的请示报告》。 8月 刘少奇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修订再版。 9月19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调整新华书店省以下各级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将原拟下放的专县书店,改为由省书店和专县的文化行政部门双重领导,业务以省店领导为主,财务由省店统一管理。 1963年 3月30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出版少数民族文字版年画的通讯》。 4月26日 文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发出《为支援农业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兼营图书工作的联合通知》。 4月 中央宣传部召开出版工作座谈会。 7月31日,中央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关于出版工作座谈会情况和改进出版工作问题的报告》,《报告》提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出版社的领导,较大的出版社可以考虑实行党委会制,直属省、市委宣传部领导。党委会是出版社的党的领导核心,决定出版社的出版方针和出书计划。 5月20日-6月6日 国家科委和文化部联合召开全国科学技术出版工作会议,主要讨论科学技术出版工作的方针任务、出版规划、调整图书定价、稿酬标准和改进发行工作等问题。 11月9日中央批转国家科委党组和文化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出版工作的报告》。 7月31日 中央宣传部同意科学技术书籍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使用同一稿酬标准。 8月8日 文化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出《关于改进科学技术书籍发行工作的联合通知》。 8月17日 中央宣传部转发文化部党组《关于整顿新华书店基层单位的请示报告》。 10月12日 文化部、科学院颁发《科学技术类书籍和课本的定价标准》。 12月11日 国务院批转文化部等《关于制止印制和销售门神、灶马等迷信印刷品的报告》 12月23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加强新华书店总店对各地新华书店业务指导的通知》,规定新华书店总店对各地新华书店有指导关系。 1964年 1月14日-31日 农村读物出版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5月20日-6月8日 文化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会议。 5月 林彪授意解放军总政治部编辑出版《毛主席语录》。 6月27日 毛泽东对文艺界各协会和他们所掌握的刊物提出严厉的批评,文化部再次进行整风。 7月10日 《毛泽东著作选读》甲、乙两种版本出版发行。 7月 《辞源》修订版第一册出版发行。 10月27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暂停付印数稿酬的通知》。 11月18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组《关于改革稿酬制度的请示报告》,决定废除印数稿酬。 1965年 1月22日 文化部、手工业管理局发行《关于加强对木版年画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 1月30日 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统一汉字铅字字形的联合通知》,并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11月10日 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在《文汇报》刊出,随即以小册子形式出版,并很快在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发行,揭开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11月 文化部指定农村读物出版社从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每年选拔几批切合农村读者需要的读物,印行"农村版"。 本年文化部发出《关于降低期刊稿费及取消期刊、丛刊、丛书编辑费的通知》。 1966年 1月3日 中央批转文化部党委《关于进一步降低报刊图书稿酬的请示报告》。 1月26日 国务院批准外贸部、公安部、外文局制订的《关于进出口印刷品管理试行办法》(内部试行)。 2月2日-20日 林彪和江青炮制的《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出笼。《纪要》全盘否定建国以来文化艺术界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诬蔑建国以来的文化艺术界"被一条与毛主席思想相对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专了我们的政"。 3月 毛泽东严厉指责北京市委、中央宣传部包庇坏人,不支持左派,点名批评邓拓、吴晗、廖沫沙所写的《三农村札记》和邓拓的《燕山夜话》。 4月1日 开始执行经国家科委批准的《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国家标准。 5月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指导"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会议文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通知》要求"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化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从此,"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 8月 中共中央决定加速大量出版毛泽东著作。为此文化部召开了全国毛泽东著作印制发行工作会议,制订了1966年-1967年印制《毛泽东选集》3500万部的计划。本年底中共中央决定1967年印制《毛泽东选集》8000万部。 "文化大革命"期间,毛泽东著作,特别是《毛主席语录》大量出版发行,是当时出版界最主要的任务。据统计,1964年至1967年,《毛主席语录》共出版汉文版10.55亿册,用6种少数民族文字出版1600万册,用37种外文出版2000万册。1966年至1976年,《毛泽东选集》出版汉文版23651万部,少数民族版289万部,外文版202.9万部。 1967年 1月19日 文化部被"造反派"夺权,出版局工作陷于瘫痪。 5月 中共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成"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负责管理毛泽东著作的出版工作。 1968年 5月25日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要求各单位"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此后,大批编辑出版人员被下放、调离。 8月 "首都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或"工人宣传队"开始进驻各出版社,掌握了进驻单位的领导权。 1969年 3月 "首都工人、解放军驻文化部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指挥部"成立生产组,负责管理文化部在北京的直属出版单位的出版业务工作。 8月-9月 北京及各地的出版工作者纷纷被下放到"五七干校"。 1970年 5月 国务院批准成立"出版口三人领导小组"。 9月17日 周恩来总理同文化教育部门一些负责人谈话时说:"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就不能要了?那样做,不叫为群众服务。青年一代着急没有书看,他们没有好书看,就看坏书。""《新华字典》也是从《康熙字典》发展来的嘛!编字典可以创造,但创造也要有基础。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新的出不来,旧的又不能用,怎么办?" 10月10日 中央批准出版《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 10月 周恩来总理指示将"毛主席著作出版办公室"与"出版口三人领导小组"合并成立"出版口五人领导小组",直属国务院值班室领导。 1971年 3月15日-7月22日 国务院出版口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讨论以后二三年的图书选题。 4月12日和6月24日,周恩来总理两次接见会议代表,并做重要指示。 4月12日,周恩来在接见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领导小组成员时说:"你们管出版的,要印一些历史书。我们要讲历史,没有一点历史知识不行。你们的出版计划中有没有历史书籍?现在书店里中国和外国的历史都没有。不出历史、地理书籍,是个大缺点。""《鲁迅全集》封起来干什么?这不是滑稽得很吗!""我们现在要出一批书,要广开言路。" 4月2日 经毛泽东主席同意,周恩来总理决定恢复《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的点校出版工作。 7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出版工作座谈会的报告》。中共中央随后转发了这个报告。由于"四人帮"在《报告》中塞进了"两个估计"致使许多出版工作者继续受到迫害。 本年《新华字典》(1971年修订版)出版。 1972年 5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卷)出版发行。 12月7日 国务院出版口发布《关于图书版本记录的规定》和《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本年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过问下,出版界一批老干部得到解放和使用。 1973年 7月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 11月20日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商业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意见》。 1974年 8月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研制激光输出记录的中文照相排字机。 11月4日-12月9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少数民族文字图书翻译出版规划座谈会(1975年3月29日,国务院批转了座谈会的报告)。 1975年 5月23日-6月17日 国家出版局在广州召开中外语文辞典编写出版规划座谈会,制订了10年内编写出版中外语文辞典160部的规划。 8月22日,国务院批转了座谈会的报告。 10月11日-29日 国家出版局在长春召开全国书刊装订技术革新经验交流会。 1976年 10月6日 "四人帮"被粉碎,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10月8日 中共中央作出出版《毛泽东选集》和筹备出版《毛泽东全集》的决定。 1977年 4月15日 《毛泽东选集》第5卷在全国发行。 10月12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试行新闻出版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自1977年10月1日起恢复稿酬。 10月5日-15日 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议提出整顿好领导班子和图书发行队伍,整顿业务秩序和发行网点,整顿服务工作和企业管理。 12月3日-17日 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推翻了"四人帮"强加在出版工作者头上的"两个估计"(即诬蔑17年的出版工作是"反革命专政",出版队伍"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 12月 《二十四史》点校本连同《清史稿》全部出齐。 1978年 1月30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关于克服书刊内容重复和滥编滥印现象的报告》。 2月15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出版工作的请示报告》和《关于高等学校教材编审出版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2月17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教育部《关于加快和改进词典编写出版工作的请示报告》。 3月7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国家科委《关于大力加强科技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报告》提出要努力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整顿、健全科技出版机构,增加编辑力量;扩充科技图书印刷能力,做好科技图书发行工作。 4月3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出版局《关于全国教材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的报告》,《报告》提出,教材出版发行工作要保证做到"按时、足量"供应学校,实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5月11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由此引发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全国性的大讨论。 6月 中共中央批准国家出版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筹备出版〈中国大百科全书〉的请示报告》,批准成立以胡乔木为主任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 7月1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报告》提出出版战略的基本任务是: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为极大地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斗争。《报告》提出:1980年,图书的品种、出书的数量和印刷质量都要达到和超过建国以来最高水平,到1985年,出版工作出现全面繁荣,印刷技术赶上世界先进水平。《报告》还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加强图书出版管理,出版社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社长、总编辑分工负责制等。 7月29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停止试用新简化字的通知》。 8月11日-19日 国家出版局在石家庄市召开印刷科研工作会议。 12月18日-22日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12月21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教育部等《关于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出版工作的报告》。 12月28日 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印刷学院。 12月 《现代汉语词典》出版发行。 本年组织重印了300多种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图书和各种工具书,扭转了"书荒"的局面。 1979年 4月13日-21日 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掌握图书供需规律,缓和供应紧张状况,利用经济规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月18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报纸样本的办法》。 5月9日 国家出版局召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会议,陈翰伯提出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后,出版工作的着重点也要转移。 6月29日 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关于我国个人进出口自用印刷品管理的暂行规定》。 9月28日 中共中央同意撤销1968年中发74号(《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和165号(《北京新华印刷厂革委会在对敌斗争中贯彻执行党的"给出路"政策的经验》)两个文件。 9月 《辞海》1979年版出版。 11月1日 国家出版局批准新华书店总店制定的《关于加强邮购工作的意见》。 11月8日 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报刊、广播、电视台刊登和播放外国商品广告的通知》,提出报刊等可以开展外国商品广告业务。 12月8日-9日 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在长沙举行,会议明确了新时期出版工作的基本任务,提出了出版体制改革和按经济规律办事的问题,提出了地方出版社"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出版方针。 12月20日-21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在长沙举行成立大会,选举胡愈之为名誉主席,陈翰伯为主席。 1980年 3月12日-13日 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在北京举行成立大会,选举王益为理事长。 4月20日 中央宣传部转发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制订的《出版社工作暂行条例》。《条例》对出版社的方针、任务,图书的质量与数量,出书规划与计划,作者、编辑、印校、发行、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5月4日-9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就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出版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贯彻社会主义出版方针与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问题交换了意见。 5月24日 中央宣传部转发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制订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适当提高基本稿酬,恢复印数稿酬。 5月26日 国家出版局党组上报《关于加强同国外合作出版的报告》,提出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逐步发展同国外的合作。此报告经国务院、中央宣传部批准。 6月22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等单位《关于制止滥编滥印书刊和加强出版管理工作的报告》,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非出版单位一律不准自编自印图书出售。 6月25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图书租(供)型造货工作的暂行规定》。 7月17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测绘总局修订的《我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 7月26日 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期刊对外发行问题的通知》,提出经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市区党委批准的,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刊物都可对外发行。 10月1日 国务院批转旅游总局和国家出版局《关于旅游出版工作座谈会的报告》。 10月7日-21日 第一届全国书市在北京开幕。 11月13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国家人事部制订的《编辑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 11月17日 国家出版局颁发《出版企业会计制度》,局直属出版企业从1981年1月试行。 11月27日 国家出版局颁发《书刊印刷企业成本核算办法》,局直属印刷企业从1981年1月试行。 1981年 1月1日 《周恩来选集》上卷出版发行。 3月9日-17日 国家出版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读物出版发行工作会议。 3月14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民委、国家出版局《关于大力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 8月31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维护出版社出版权利的通知》,规定出版社对自己出版的图书享有出版权,没有原出版社的授权,其他出版社无权翻印。 9月17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决定成立由李一氓为组长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直属国务院。 10月12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出版局《加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 10月28日 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严禁进口淫秽色情书刊的通知》。 11月14日 国家档案局、国家出版局联合发布《出版社书稿档案工作暂行规定》。 12月1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古籍管理出版规划小组的通知》。 1982年 1月10日 《刘少奇选集》上卷出版发行。 2月2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严禁进口、复制、销售、播放反动黄色下流录音录像制品的规定》。 4月3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小说的通知》。 5月5日 根据国务院部委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并入文化部,改称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 6月29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宣传部、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毛、周、刘、朱和现任中央常委著作的出版、发表和审核办法的请示报告》。 7月10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一主三多一少"(以新华书店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目标。 8月23日 国务院原则批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请示报告》。 12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广播电视部制定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 1983年 2月28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印发〈1981-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的通知》。 4月1日 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设置中国第一个图书发行专业。 6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对出版战线的形势和任务、出版工作的性质和指导方针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7月1日 《邓小平文选》(1975年-1982年)出版发行。 8月1日 《朱德选集》出版发行。 8月31日-9月5日 全国通俗政治理论读物出版座谈会在太原举行。 9月26日 外文出版社与日本东方书店签定合作出版《邓小平文选》日文版合同。 12月26日 为纪念毛泽东诞辰90周年,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新华出版社等分别出版了《毛泽东书信选集》、《毛泽东书信手迹选》、《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等书。 12月 《辞源》修订本1-4卷出齐。 1984年 2月11日 《陈云文选》(1926年-1949年)出版发行。 6月15日 文化部颁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1985年1月1日生效(1985年1月1日又颁布《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6月18日-28日 新华书店总店在南京召开全国新华书店工作会议,讨论开展企业整顿和改革问题。 6月21日-27日 全国地方出版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提出适当扩大出版单位的自主权,出版社由单纯的生产型逐步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等改革措施。 7月15日 《陈云文选》(1949年-1956年)出版发行。 7月25日 胡乔木致函教育部,同意在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设置图书编辑专业。 10月19日 文化部颁布《书籍稿酬试行规定》,12月1日起试行。 10月 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自行编译的新版《列宁全集》1-4卷出版发行(全集共60卷,1990年12月出齐)。 11月3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调整图书定价的通知》。 11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翻译出版外国学术著作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12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室转发广播电视部《关于外国及港台音乐录音制品进口和出版问题的报告》。 12月2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对期刊出版实行自负盈亏的通知》。 1985年 1月1日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书开始发行。 文化部发出《关于在协作出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提出协作出版对出版社是一种有益的补充,但要严格禁止"卖书号"、"卖牌子"。 1月5日 文化部出版局颁布《美术出版物稿酬试行办法》。 2月15日 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发布《关于加强报刊出版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3月19日 中央宣传部印发文化部《关于当前文学作品出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对古旧小说、外国侦探推理小说及新武侠小说的出版需专题报批。 3月21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出版发行科学研究所成立(1989年8月改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4月3日-12日 全国出版局(社)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主题是讨论出版改革。 4月17日 国务院颁布《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视部、文化部发出《关于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经营、刊播广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月30日-5月6日 上海国际图书展览在上海举办,16个国家和地区的117个出版商参展。 5月6日-8日 由北京大学等单位合作研制的"计算机--激光汉字编辑排版系统"通过国家级鉴定。 6月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关于整顿内容不健康报刊的请示》。 6月7日 文化部发出《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7月3日 文化部发布《影片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7月23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进行综合治理努力缩短图书出版周期的意见》。 7月25日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设立国家版权局,出版局改称国家出版局。 8月13日 文化部出版局发布《关于控制出版和发行裸体作品挂历的通知》。 8月22日 文化部出版局发出《关于中文书出口问题的通知》。 8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禁止营业性录像放映和加强录像管理的通知》。 8月27日 文化部发布《关于不得擅自建立分社和变相分社机构的通知》。 9月18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改进连环画出版工作的通知》。 11月15日 文化部、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文化部〈关于利用经济制裁手段加强出版管理的请示〉的通知》。 11月26日-12月2日 全国出版社总编辑会议在太原举行。 1986年 2月4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关于整顿录音录像制品市场制止违章翻录销售活动的通知》。 2月25日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新闻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 3月4日 国家出版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紧急通知》。 3月6日-9日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选举陈翰伯为名誉主席,王子野为主席。 3月30日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 6月5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整顿协作出版工作的通知》。 6月23日-28日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在沈阳举行。 7月1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推行图书多种购销形式的试行方案》和《〈关于推行图书多种购销形式的试行方案〉的补充规定》。 7月14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通知》,要求自1987年1月1日在全国实行。 9月5日-11日 首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北京举行,35个国家和地区的5万种图书参展。 9月8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审批新建出版社的条件的通知》。 9月9日 国家出版局发出《关于发展集体、个体书店和加强管理的原则规定》的通知。 9月10日 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与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合作出版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文版10卷出齐。 9月15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录音录像出版工作暂行条例》。 9月23日 国家出版局发布《关于报社出版社应按专业分工出书的意见》。 10月6日 国务院决定将文化部所属国家出版局恢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0月14日 《汉语大字典》开始分卷出版(全书8卷,1990年全部出齐)。 11月25日 《汉语大词字典》开始分卷出版。 1987年 1月1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国家出版局、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宣传部联合公布《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 1月13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新闻出版署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撤销国家出版局。 2月6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报纸杂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几项规定》。 3月29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纸刊物整顿工作的通知》。 5月9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报纸、期刊和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 7月6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出版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书报刊及音像出版物,违者属于非法出版活动。 7月11日-16日 全国版权工作会议在青岛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版权工作会议。 7月17日 首届中国图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10种图书获奖。 9月9日 首届"韬奋出版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王仰晨等10人获奖。 9月17日 国务院发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把制造、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及获得非法利润的行为定位投机倒把行为。 11月3日 首届"毕昇奖"、"森泽信夫印刷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王选等7人获奖。 11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依法严惩非法出版犯罪活动的通知》。 12月31日 新闻出版署发文同意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可参照成本定价。 12月 世界上第一家采用计算机--激光照排系统编辑排版的中文日报社--经济日报社的计算机--激光报纸编辑排版系统通过国家验收。 1988年 1月17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协作出版和代印代发的补充规定》。 3月8日 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犯罪活动工作座谈会纪要》。 3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报社、期刊社、出版社可以开展广告、信息咨询、文化交流、新闻发布、技术推广、培训等文教活动等。 4月1日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在北京成立。 4月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出版社必须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出版社要逐步推选社长负责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开辟多种渠道,扩大出版能力;坚持按劳分配,敢于拉开差距等。 4月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三放一联"(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大力发展横向联合)的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6月20日-21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查禁淫秽读物问题。 7月5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重申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 8月2日 国家物价局发布《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 9月1日-7日 第二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在北京举行,36个国家和地区的1430多家出版社参展。 9月2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国务院《部署查处淫秽出版物工作的会议纪要》,《纪要》提出:查处淫秽出版物的工作不能就事论事,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要加强法制建设,新闻出版署一方面要查禁坏书,更主要的还是要促进好书的出版,发展和繁荣出版事业。 9月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11月2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实施〈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等9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印刷技术术语基本术语》、《中国标准刊号》等9项标准被批准为国家标准,从1989年5月1日实施。 11月4日 国家教育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出版"文化大革命"图书的若干规定》。 11月5日 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国安工商行政管理局、文化部、轻工业部联合发出《印刷行业管理暂行办法》。 12月10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出版"文化大革命"图书的若干规定》。 12月27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规定:淫秽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负责鉴定或认定。 1989年 2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挂历、年画、年历画管理的紧急通知》。(3月29日又发出《〈关于加强挂历、年画、年历画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补充说明》)。 2月23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关于音像出版、发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2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对编辑出版年鉴等工作加强管理的通知》。 5月30日 文化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书刊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6月22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7月5日 国务院任命宋木文为新闻出版署署长。 7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检查、整顿书刊市场的紧急通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通知》,8月14日又发出《关于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 8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严格控制书刊定价利润率的通知》,要求把全年书刊定价利润率严格控制在5%-10%幅度以内。 8月19日-30日 第二届全国图书展览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总书记参观了书展。 8月20日 《邓小评文选》(1938-1965)出版发行。 8月24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清理整顿书报刊和音像市场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9月5日 《中国美术全集》第60卷全部出齐。 9月15日-20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全国整顿压缩报刊和出版社工作会议。 9月1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或其他反动内容的、有严重政治错误的、淫秽色情的、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的等书报刊和音像制品一律取缔;对制作、复制、贩卖、传播反动淫秽出版物的犯罪分子从严处罚;清理整顿出版、印制、发行单位,清理整顿个体和集体发行单位、录像放映点等。 10月9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北京召开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会议,部署报刊和出版社的压缩、整顿工作。 10月1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通知》提出对长期和突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出版淫秽色情图书、文字等出版社或报刊撤销登记;对不符合办刊、办社条件的报刊、出版社停办或合并;对现有的报刊和出版社进行思想整顿、组织整顿,所有出版社都要重新登记。 11月3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部分应取缔出版物认定标准的暂行规定》。 11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管理的暂行规定》。 12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加强书报刊印刷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0年 1月19日 国务院发布《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 1月23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做好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3月2日-5日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与参加会议的同志进行了座谈。 3月1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报社、期刊社和出版社刊登、经营广告的几项规定》。 3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实施书刊印刷定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22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修订发布〈标点符号用法〉的联合通知》。 4月9日 国家保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新闻出版署等联合发布《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从1990年8月1日起施行)。 5月5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做出《关于描写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出版物加强管理的规定》。 5月16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压缩整顿内部报刊的通知》,并由新闻出版署制定《内部报刊管理原则》。 5月25日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对报(刊)社记者站进行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的通知》。 6月15日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7月10日又发出《关于适当提高美术出版物稿酬的通知》。 7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7月10日-14日 全国外国文学出版工作座谈会在桂林召开。 7月29日 国务院发布《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 8月2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编纂中华大典问题的批复》。 9月2日-9日 全国期刊展览在北京举行。 9月7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0月31日 新闻出版署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县和县以下新华书店及农村供销社销售图书减半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规定自1990年9月1日起至1991年底,减半征收零售环节营业税。 11月20日-24日 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 12月5日-8日 全国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召开。 12月25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报纸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月28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91年 1月1日 全国实行书刊印刷定点制度。 1月8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图书发行网点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 1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2月1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压缩整顿音像单位的通知》,提出对犯有严重错误,不具备条件的音像出版、复制、发行、放映单位给予撤销、停办或合并,对保留下来的进行思想、组织、出版秩序整顿。 3月6日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刘杲任会长。 3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新闻出版署等联合发出《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通知》。 4月1-5日 全国期刊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安举行。 4月2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常备图书目录》(第一批)共50种。 4月8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缩小协作出版范围的规定》。 4月20日-23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在北京召开全国压缩整顿音像单位工作会议。 4月25日 新闻出版署、财政部联合发布《国营报社成本核算办法》。 4月29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出版事业"八五"计划及十年发展规划》。 5月11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图书总发行管理的暂行规定》。 5月20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国营书店多种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 5月30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版权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6月5日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发布《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自1991年7月1日施行。 6月15日 新闻出版署、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音像制品进口出版许可证的通知》。 7月1日 《毛泽东选集》(1-4卷)第二版出版发行。 7月10日 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 7月24日-8月6日 全国出版社社长经营管理研讨班在北京举办。 8月12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 8月16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图书发行浮动折扣的试行办法》。 8月30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新华书店经营音像制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意新华书店经营音像制品。 10月10日 财政部、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定》,决定建立出版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出版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0月26日 新闻出版署、中央宣传部、商业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意见》。 12月12日 新闻出版署、财政部做出《关于调整少数民族省(区)图书发行折扣的若干规定》。 12月21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建立新华、出版三资企业审批程序的通知》。 12月24日 首届全国出版科学研究优秀论文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 1992年 1月18日-2月21日 邓小平同志到我国南方视察,先后在武昌、深圳、珠海和上海等地发表重要谈话。他精辟地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基本实践和基本经验,明确地回答了经常困扰和束缚我们的许多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月25日 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联合发出《关于严禁非图书经营单位发行图书的通知》。 3月2日 新闻出版署印发《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 5月14日 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保险制度改革的几点意见》。 5月20日 由中央宣传部举办的首届"五个一工程"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10种图书获奖。 5月25日-31日 第三次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在北京举行。 5月28日 中国期刊协会成立,有林任会长。 6月13日 国家保密局、中央对外宣传小组、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新闻出版保密规定》。 7月7日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8月10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调整科技出版社出书范围的通知》。 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调整部分选题管理规定的通知》。 9月13日 |
|
|